Thursday, October 6, 2011

閃 婚 2

閃婚事件終於揭盅!陳生跟本小姐估的那對couple原來...原來是分別兩對閃婚的男女主角!!!知道那一刻的確有點晴天霹靂,不過並未如先前那一單的驚訝(嚇)。〔後來陳生說其中一對也不是他認識的人中最閃的一對,他認識有一對僅相識七天便結婚!!!這其中的一對在八月認識,九月決定在本年十二結婚。經討論後,陳生提出幾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包括到底他們知道對方何時生日嗎?知否對方討厭吃什麼嗎?知道對方大概的生活習慣嗎?你可能會說「hey,日子流流長,大把時間認識/適應啦」噢,對的,但兩個月後便開始一起生活時,你真的準備好迎接可能是一個/幾個巨大的衝擊嗎?由認識到結婚只短短幾個月時間...um...我真的不敢想像。祝君好運。

然後引申出來的是,大家也忽然變得關心我的事了!頂!真的好討厭這樣!於我來說,你發問不會給我帶來什麼壓力,從來本小姐生活在無重狀態,沒有太多事令我感到壓力的。但是大家都這樣做時,本小姐並不一定要照版煮碗的照辦的;別人跟你們交代一切,我覺得與你無關的事不用告訴你。你要知道的,遲早也會知。說「我是你朋友嘛」,別跟本小姐來這一套!有些朋友是會出賣朋友的,我不會輕易相信那些叫「朋友」的人。大抵我只會跟一兩個真真正正的朋友說。老實說,要是真的要結婚,我連一個人也不想請來說恭喜/戥我們高興(okay,除了家人吧,老實說有時候真的連家人也不大想請來囉)!什麼「哎呀又炸我同佢唔係好熟又要俾幾舊」又什麼「妖乜佢條仔/女咁樣衰架」諸如此類的說話都聽過,做些事讓人叫苦連天又有機會說你三道你的四又何苦呢?並非不跟別人交代,只是有必需做大龍鳳嗎?而且大龍鳳需要用上很多個零,實在不想明益商家!當然,要是對方堅持大龍鳳的話,我也無話可說。以上,並非討厭人家大龍鳳,反而你做大龍鳳我好羨慕你呀證明你有米又有心思而且你請我我還會欣然赴會,只是個人來說實在不愛簡單事情複雜化。於本小姐來說,世間所有事越是簡單便越好,減少爆發大混戰的機會。

還要澄清一點,閃婚的人不是我!講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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