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9, 2010

迷 思

相信大家應該頗為了解於政府中工作的人的運作,尤其是合約員工,絕對不可能有得跳草裙舞啦。千奇百趣珍奇到O咀就係呢一點了!兩三星期前,竟有同事四處跟人說「我想走」...你get到什麼意思嗎?或者應該說一下正常人在政府部門如何辭職啦:print辭職信-->簽名-->對摺-->入信封-->交到老闆手上/in tray-->靜候佳音-->完成。基本上是可以不用跟老闆說一句話的(根據之前幾次的經驗),而老闆絕對是不會作任何挽留,事關作為一個正常的人類大抵也明白人望高處的簡單道理;更何況,不黑心的老闆倒大都歡迎自己旗下合約員工閃的,因這代表他/她有更好的出路嘛~所以,這句「我想走」聽來格外的礙耳。究竟是怎的一回事?其潛台詞又是什麼呢?這個嘛,同事們跟本小姐除了想到這仁兄想得到其老闆的某些肯定外,再也想不到什麼原因了...斷估佢唔係想佢老闆留佢呀嘛?佢老幾呀?不過咧,本小姐並不排除有關人等詆圖作出如此舉動(XDD)。然而此君離去後(喂,係咪真係走先?),公司上上下下將會少了極多見到面打招呼的機會了。okay啦,我覺得此君完全促進了辦公室內有禮(!)的文化囉...(真心嗰句唔講啦...哈哈!)頂!公司走咗位人才呀!點算呀?

諸君請自行學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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