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姐的鞋子分了兩類,就是上班鞋和閒暇鞋。閒暇鞋無分季節,共有兩雙,一雙是穿了好幾年的米色刺繡converse,另一雙是伴著本小姐浪跡天涯多年的白色puma。我喜歡淺色球鞋,因為淺色球鞋能作較多配襯。上班鞋方面則分了兩大類,一是冬天類,二是夏天類。歸納為冬天類的包括一對穿了三年的長靴、一對墨綠色仿皮高跟鞋及一對桃紅色麖皮綴以黑漆皮蝴蝶結高跟鞋。至於夏天類方面,大部份是涼鞋,計有:穿了三年也不捨得掉的金屬色高跟露趾鞋(這可是本小姐最最最高跟的鞋嘍,足有四吋)、超幼跟加幼帶花花涼鞋、織皮綴蝴蝶結鞋及上街最愛穿百搭格子涼鞋。大部份鞋出自同一牌子,事關這牌子的鞋很好穿又(相對)便宜,最重要的是超好穿的呢!十分害怕會穿爛鞋的鞋,高跟鞋尤甚。試想一對高跟鞋已舉步為艱(訓練有素除外),還要弄損了腳,你說該怎辦?
鞋子,已經盡秀了。對呀,這就是本小姐的全部家當了。友人們得悉後均大表驚訝...幾乎每個人也問兩條問題:(1)如何利用這不足十對的鞋作配襯;及(2)為何可以恨心拋棄鞋子。先解答第一題:基本上本小姐的鞋款大路得很,色彩算是正常,無論如何配搭,即很難出事的(okay,換句話說,即是悶啦!)。所以即使冬天只有兩對高跟鞋和一對boots,對本小姐來說已很足夠了。反之,要是家中有許多鞋,我才更頭痛呢!我猜每日出門前總煩惱著應襯哪對鞋最好看等等...一定是這樣的!來到第二題:本小姐原來比很多女友們也捨得掉鞋,其中一個原因是本小姐穿同一對鞋的頻率一定比各位穿同一對的多,以致耗損度變得很快;鞋子變樣衰了,本小姐也慢慢的變心(雖然舊鞋多已穿得雙腳很舒服),於是買了新鞋便會立即掉了舊的。自小媽媽便教本小姐:「舊嘅唔去,新嘅唔黎」,我很受落,所以養成了這個貪新忘舊的習慣。買了新鞋子,舊的本小姐也一定不會多穿了,反正放在一旁阻塞通道,不如騰空更多位置放新鞋啦~(縱然老是維持於十對鞋以內...)
okay okay,在大家瘋狂的說本小姐太少鞋存放在家,於是昨天買了一對新的。這對的踭超矮,沒有修飾雙腿的作用;不過本小姐很喜歡它的顏色,灰灰米米的很特別,穿上去驟然有種新簇的頹廢感(?)。所以咧,現在本小姐坐擁十對鞋了!是個雙位數字啦~
2 comments:
keep住雙位數字呀!!
哇哈哈哈哈!! 琴日我睇中咗對四吋鞋呀~ 好想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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