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9, 2008

齊 來 認 識 我 (一)

記憶中好像寫過了很多很多遍,但不要緊,本小姐常思考有關我是誰的哲學問題時,也希望能多認識一下自己。

1. 住在大埔一坐擁無敵大海景並能欣賞日出的單位。
2. 小時候常以為別人的家也一定同樣有著如此棒的景觀,所以不以為然;直至有天看到報紙上的樓盤廣告強調戶戶向海而產生疑問,才知有人家的是向山。
3. 嬰孩時的本小姐已交了一位好朋友,她名叫gigi。她是一條毛巾。
4. 本小姐很喜歡咬(!)和啜(!!)gigi的。
5. gigi一直伴著本小姐直到升讀小學,她便被人強行帶走。
6. 讀過兩所幼稚園,一在沙田,一在大埔。
7. 在大埔那間上遊玩課時,本小姐每次也只拿玩具刀去斬附上自動黏貼的紅蘿蔔。
8. 如別的小朋友企圖搶那紅蘿蔔的話,我也會試圖用玩具刀斬他/她。
9. 人生的第一個和唯一一個大過是在這幼稚園送我的。
10. 原因是:本小姐跟一名肥得似豬而且又姓朱的女生爭奪一枝粉紅色筆桿的鉛筆。由於朱同學肥大有力,搶贏了本小姐,於是不順氣下便伸出小手使勁的搣出她臉珠上的一塊肉,再用力一扭。似豬的朱同學立時「痛」哭,本小姐即搶回那枝筆。
11. 那天回家後,當然是換了本小姐嚎哭啦。
12. 也讀過兩間小學。
13. 第一間小學讀了一年。
14. 這間學校的校長和老師也很愛我,一星期總有幾天放學後也送本小姐一個包吃。
15. 為報答知遇之恩(!),本小姐很努力讀書,並成功考取了全校第一名的佳績。(請拍手)
16. 那時的我不了解全校第一名有多厲害,只知道很多人跟我握手,又無故多了一張支票。
17. 到後來才知道,原來當時本小姐成績表上的平均分是一百分!(嘩~)
18. 媽媽為了我的好,就憑這成績成功轉到另一所「較佳」的學校。
19. 其實,本小姐不大喜歡這學校,因為有一名教科學的老師不用紙巾包妥痰涎,還用假的郵票騙學生的錢!
20. 上課時,除了傳紙仔,本小姐也愛用鉛芯筆去篤坐在隔鄰穿著露出大脾的短校褲的男生!
21. 原來我自小便有暴力傾向。
22. 現在才發現,小學時的我是沒有朋友的。好慘。
23. 由於成績太好(!),加上超有自信(!!),填寫入讀中學志願表時只填上了三間中學的名字(!!!)。
24. 幸運地,第一志願已經中了。(早知只填一個啦)
25. 進了這所中學是我畢生的榮幸。
26. 上了中學後,才見識到一山還有一山高,我變得平庸(僅指成績方面)。
27. 於是只得向其他方面發展;而彷彿整整七年,本小姐就是不停的唱歌唱歌和唱歌。(還懂得什麼呢?)
28. 除了歌唱比賽外,其他學術性的獎項也不屑去拿。(原因是:拿不到)
29. 整件事就變得像是其他人隨波逐流地爭權奪利,而本小姐則順應天命一樣。
30. 而事實上,本小姐唱歌的資質也不是太高。
31. 你看陳生常要求本小姐唱盧巧音的歌就知道是什麼一回事。
32. 那件校裙,本小姐很喜歡;尤其是夏季的那件。
33. 然而學校喜歡舉辦突擊檢查校服這活動!
34. 本小姐是個反叛的人,結果被扣了很多分。
35. 每次也是因裙太短,襪太長,劉海過了眼而扣的。
36. 我當然不愛被人扣分啦!但要是被扣了,也無所謂,因唱歌獲獎了即可賺回!
37. 選科時覺得選讀經濟是一件很型的事。
38. 結果,中四和中五兩年,本小姐已被經濟玩爛了。
39. 但,中六、七時還是選修這一科,皆因仍然覺得好型!
40. 也選了math & stat,同樣因為沒太多人揀,我揀了便覺得很型!(很黐線了吧?)
41. 我想,老師見到計數時的我,一點也看不出一個型字吧。
42. 到現在,依然有點後悔沒有選修中國文學。若然選了,或許現在本小姐是位氣質美女喲~
43. anyway,最後還是順利的有大學取錄本小姐。
44. 唸大學時的本小姐,每天主要的活動是訓食玩拉,而不是讀書。
45. 因為讀了書也不會懂得的。
46. 讀的是資訊系統管理;但在這資訊爆炸的時代,你叫本小姐如何有辦法管理好這些爆炸的東西呢?
47. 最開心的一科莫過於是動畫製作。每次再看那會飛又會跳的電子魚,就忍不住笑了又笑。
48. 其他主修課不提也罷。
49. 尤其是什麼商業道德課,本小姐是拿D級成績。
50. 反而非主修科更有趣味。
51. 選了音樂、哲學和英語。
52. 曾以為在這結交上畢生最好的朋友。
53. 誰知,原來與惡魔們搭上了。
54. 謝謝她們,令本小姐未面對整個世界以先便認識到什麼是反轉豬肚就係屎,也得知這世途險惡。
55. 亦因為她們,本小姐認識到更好的朋友。
56. 雖然感激她們,本小姐還是不願聽到她們的近況,不願與她們相見,直到永遠。
57. 同時希望她們也別要從其他人口中查問本小姐的近況囉,死八婆!
58. 還記得畢業禮那天很高興,因為大家都為本小姐慶祝生日,還有花收。
59. 雖然經歷了一些變遷,但仍認為你們是本小姐難得的好朋友。
60. 第一份工作是在灣仔。
61. 因老闆是黐線的,只幹了一會即閃。
62. 第二份也是在灣仔上班。
63. 那裡,很高興是認識了密密和vivi。
64. 密密是個似是溫文但又有點反叛的女子,常想如何快點嫁得出和變得瘦一點。本小姐愛跟她談天,因她覺得我說話很搞笑(!)(這是一個原因嗎?)。
65. 而vivi是個像大家姐的女子,豪氣得很,也常想如何可以變得瘦一點。本小姐愛跟她談天,因我覺得她說話很搞笑!
66. 所以咧,最搞笑的人不是我,是vivi!
67. 雖然老闆是算死草(討厭極了!),客人又白痴兼低能,但我們三人發揮小宇宙力量,也能擺平。
68. 那時的我很大膽,常罵老闆又易發怒,密密和vivi稱本小姐為「一隻豹」。
69. 還記得二零零四年生日那天,晚上九時許仍跟號稱「中國麥當勞」的譚魚頭搏鬥著,氣得我眼淚直流。(當然是回家乘車時啦)
70. 工作雖是很黐線,但同事很友善,一班後生女常常事無大小也大笑一番。
71. 過了一年(真的整整一年,沒多也沒少)後,本小姐抵受不住銀彈利誘,跳槽到電台去,開展了在這全港最大僱主旗下工作的小薯人生。
72. 在電台工作的日子是本小姐(到現時為止)的工作生涯中最快樂的。
73. 同事很愛我,又常讚我靚(!)...青春的確是無敵的!
74. 本小姐還客串過當兩個電視節目的side cast咧~
75. 而且跟小方有過間接的對手戲啊!
76. 可能同事從事創作,他們的光怪陸離生活真讓我大開眼界。
77. 例如:養魚作格鬥之用,而那些魚的命好苦,真的為作戰而死的呢。(默哀)
78. 暫時只有電台這地方是令本小姐自願OT的。
79. 我只能再說,曾在電台工作是一件令我值得自豪的事(很低能吧?)。
80. 有沒有見過明星?也間接跟小方合作了,你猜呢?
81. 其實很多明星並不如大家見到的親切。
82. 特別是東張西望姓高的那一位,本小姐到現在仍想打他成豬頭!
83. 那時的阿姐很錫我,我也覺得她很可愛。
84. 只是過了一年多,錢又作怪,本小姐便不情願的離開了電台。
85. 說實話,事後也有嘗試去吃回頭草。
86. 可見本小姐並不是一匹好馬(但一定是靚馬!)。
87. 到了食環工作,上班的地點竟是大埔!
88. 上班用雙腳便成了,只消步行二十分鐘。
89. 然而,每天工作也只會用得上二十分鐘!
90. 其他時間是用作聯誼的!!
91. 所以很高興的認識了很多朋友。
92. 那裡的朋友(包括本小姐)共有四名人士在十一月生日的,分別是十一月三日、十一月四日、十一月五日和六日!
93. 於是,大家就在二零零六年的普天同慶的十一月在辦公室內大搞了一個生日會!
94. 還切了兩個蛋糕!
95. 大家還唱生日歌咧~(生日的人負責拍手)
96. 由於我隸屬街市組(OOPS!),常有機會下街市跟一眾街坊打招呼(!)。
97. 有一次,有位街市租戶竟親切的捉著本小姐的手,叫一聲「madam」,再誠懇地請本小姐減租。當下一刻,深深感到民間疾苦(可以選特首了沒?)。
98. 不過,回到辦公室後,卻又(沒人性的)拿這個跟同事們熱烈地笑。
99. 本小姐就這樣過了三個月如此糜爛的生活。
100. 嘩!你竟然睇到一百!好啦~那本小姐明天續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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