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6, 2008

與 明 星 一 起 發 夢

正所謂一不離二,二不離三,這個星期已經多晚造夢,這是顯示本小姐的睡眠質素不佳嗎?不過,好像已經習慣了,而且今次造的夢沒有之前的血腥。你知道嗎?先前兩個夢已經吸引了幾位朋友打電話給我,特意跟本小姐說我是個思想好暴力的辦公室女郎,活像幾年前電訊盈科推廣的暴力熊一樣,表面上是可愛小熊(我真的是可愛嗎?還有其他形容詞嗎?),卻是雙手沾滿血腥!什麼事咧?我也只是發夢見到有人被害,而不是本小姐夢中殺人!極度懷疑他/她們理解文字能力有問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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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場景:類似西武/連卡佛的地方
人物:銷售人員、林憶蓮和我
劇情:從旋轉樓梯步上該商場,不停的閒逛。四周的燈光很猛,就像八月那有毒的陽光一般,而且令本小姐看不清舖頭擺出來的衣飾,超惱人!一直的走,整個商場就似沒有盡頭,我猜我已經走了八千步...直到走到marc jacobs的店,周圍的燈才沒有那樣刺眼。

甫進店中,有一位銷售人員(女的)含笑走到我面前,不停的介紹新貨。我看著那張不停張張合合的嘴巴,卻又聽不到她說話的內容,深感洩氣;於是本小姐向她做了一輪手語(噢!這晚本小姐的角色是等你說愛我的酒井法子嘛?),那小姐便垂頭走開了...我也樂得沒有騷擾,周圍的細看。正將一個黑色皮製又有點像BV的大手袋往自己身上拼時,林憶蓮就在我旁,說:「呢個袋我都好鍾意,乜你又係呀?」我沒理睬她,快步的走到一幅全身鏡前照個清楚。原來今天本小姐作了個黑玫瑰打扮:一頭長直髮、黑色及膝大褸、黑色絲襪加一對閃閃的高跟鞋,再襯上這個黑色皮袋更有型(!),因為從鏡中的我臉上表情可知本小姐是何等喜歡這個包包。就在這時,林小姐突然伸手要搶這包包!如是者,她和我每人抓著包包的兩隻角,互相怒目而視好一陣子。然後本小姐竟成功爭奪。

迅雷不及掩耳間就拿了包包到收銀處那裡刷卡。這包包很便宜,只是港幣$1,0XX,實在很划算!誰知正要簽名時,忽然發現單據上竟顯示了卡數總額!我大怒,發了瘋的跟那含笑的銷售人員理論,說香港人的私隱應得到更高的保障(嗯,平日的我也是這樣...)等等類似的話(哦~又不做手語了),然而她只是不斷的微笑!一怒之下,將那黑色包包擲向該女子...(可怕的事又發生了)當包包碰到她的一剎那,她身體即變成閃粉(!),散落在地上。還未來得及反應,林小姐已一個箭步蹲下來,一手拿走了包包!本小姐感到非常的不忿,不住的跺腳...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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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怎樣的夢?購物、爭奪、要人消失(咄咄咒乎?)以及失敗...人的內心世界實在太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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