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7, 2008

純 發 洩 文

曾在這兒談及有所學校致電與本小姐傾談了五個多小時,最後得出的結論是:他要上訴。其實本小姐已遏止著異常激動的心情去歡迎他的來信,不過他不領情,又不停的說要去信主席。發神經!請弄清楚那一方才是有執行權力!okay啦,要是信去了主席那邊,最終還是本小姐去處理。花了五個多小時,得出如此一個結果來。

昨天,本小姐收到該校的上訴信,看完之後覺得很無稽。真不明白一個讀畢博士學位的校長,何解竟不理解(還是不能理解?)白紙黑字的條文,並提出一些「建議」,令本小姐覺得此所學校的方針是當自己是太陽,要別的人也圍著它團團轉。說真的,要是你認為別的部門批錢比咱部門疏爽的,為什麼不逕自申請那個資助計劃呢?該校送來的信件用詞強硬,幾乎要將本小姐活活的撕開;但最搞笑的是在最後一段中竟說會繼續申請咱部門的計劃!!*(%#*&q!y*#&(!*)_(#&$)^(@*&(#&e#&)i*(&#(下刪粗口一千萬字)既要跟本小姐鬧僵,又要繼續申請,你認為我是傻的嗎?算,本小姐氣憤極還是回覆你。

今天正回覆該上訴信時,電話響起,是該校打來的。那位仁兄說他校的核數人在催迫他,要本小姐當下給他一個答覆!黐線的!昨日下午才收到傳來的信,現在就催?沒事吧?還說本小姐再拖延他的上訴!!(%(!&#()^&!^&#%^!%^*(#@&)(#*)#&*)#天下間真的什麼人也有囉!只好大大聲的跟他重申一次:我絕沒有拖延貴校的上訴!之後該名人士可能自覺出言不遜,立時說對不起,然後草草掛線。

鬧完。我還有什麼可說呢?但願能快快擬好這瘋癲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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