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同房同事的友人遇上感情問題,蠻大劑的!是一對原已計劃下年結婚的人,突然間男方一個whatsapp說性格不合而要求分手,女的不知袖裡地四處致電友人問到底發生什麼事,其中一名便是同事了。幾乎每天也有update,邊聽邊重整故事,起初還覺得女的有點煩,但男的也不應該如此不負責任地一走了之,連跟她家人說不會結婚的消息也丟結女方去宣告;及後,事件情漸漸地明朗化,男方身邊的友人慢慢得悉事件的真相,然後逐點逐點透露給女方,免得她受更大傷害。原來男的跟同事搞上了。唉,無盡的歎息。okay,並非要說什麼大道理,但至少你開始另一段關係前好好處理掉現有的,好好的意思是交代清楚,而非別人或是女方找你時龜縮說不願再談。本小姐超憎這類人,你有膽瞞這個愛那個,那不如拿出勇氣好好面對,幹嘛要畏首畏尾?
唔知好彩定唔好彩,到臨門一腳才發生這些事;不過另一方面想這也好,在結婚前清清楚楚的知道對方到底是種什麼人總好過婚後才發現。這一刻只希望那我不認識的同事的朋友能好好自省、充實自己、調整想法後再重新出發並一切都好。
Monday, November 1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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