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9, 2009

請 用 常 理 說 服 我

借用本港一名中七女生致函溫總的標題:「請用法理說服我」,法理看來對現今的中國政府還是遙遠的看不清的,用常理會比較接近他們水平,可惜仍是有相當距離。

最近幾天不管是報紙電視電台等媒體同是報導有關有本港記者於合法情況下進行採訪時,被當局無理拘補並毆打,從新聞照上可見其中一人還被人強行以下跪姿態等候押到公安所;及後三人同時獲釋,並有人出來表示歉意。但轉頭舉行記者會表明經徹查後,是有關人等未能出示有效工作證明文件,並認為他們正搧動群眾,還要賤得身有屎的不邀請相關電視台到記者會場...(okay,大家如有興趣可詳閱申延閱讀的新聞)唉,天呀!這是個怎麼的一個政府呢請問?本小姐一直以來不大願意承認自己是一個中國人,原因是中國以及中國人實在太差!即或現在的工作是要提高青年人對國家認同感,但sorry,自己的完全未能有所提高囉!反之,越做越覺得中國很差勁...怎麼說呢?算了,還是少說工作上的事吧。

上述事件令本小姐這個原本已極之討厭大陸的所有人和事的人更加反感,憤怒非常!大陸一方面口口聲聲各外界宣稱自己有多文明有多進步,但sorry囉,本小姐向來做人宗旨是只信事實真實呈現的一面,儘管你說得多漂亮也是多餘!我想,香港政府去提升什麼青年人對國家的一份熱愛還有好一段路去走囉!在香港單方面的做是不夠,大陸的表現完全不能讓人信服,不如你乾脆拿掉我的良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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