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協調查﹕青年參與群毆多為「義氣」
【明報專訊】青年血氣方剛,遇到問題往往訴諸暴力,香港青年協會 訪問232個荃灣 和葵涌 區外展社工跟進的個案,發現半數人於過去一年曾參與集體毆鬥,甚至20人毆打4人,參與群毆多為「有義氣」或「跟大隊」。有執業大律師提醒,參與或煽動毆鬥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外展個案 半數參與群毆
青協荃灣及葵涌外展社會工作隊現正跟進約400個青年個案,青協上月以面談或電話訪問當中232宗個案,年齡介乎11至18歲。調查發現,50%受訪青年承認於過去一年曾參與群毆,有9%受訪青年一年內群毆超過10次。青協單位主任兼註冊社工陳文浩表示,47%受訪青年認為參與群毆是有義氣的表現,兩成青年則認為群毆是最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
今年18歲、剛完成會考的女生阿雞,自中一開始已參與群毆。她說﹕「朋友打電話給我要求幫忙,我便找人,試過我們20人對付4個人。」阿雞表示,群毆恃人多勢眾,而且多用摺櫈作為武器,曾打至對手倒在血泊中。
阿雞以往也試過在學校內的洗手間群毆,而打架「不成文規矩」是不打臉,教師和家長都沒有發現。阿雞說:「每次打架都有很多人,沒有人會認得我。」阿雞表示以往做事衝動、沒有想過後果,但參加由蘭桂坊 扶輪社支持的「生命密碼試驗計劃」,於過去半年通過歷奇訓練、模擬法庭審訊等活動,明白暴力不能解決問題,現已不再參與群毆。
陳文浩表示,跟進的個案中,曾有學生小六已參與群毆。他建議,倘朋友游說參與毆鬥,應以難以離家、有警察在身旁等藉口推搪,避免因一時衝動令前途盡毁。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一旦發生群毆事件,法庭可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參與者的動機及傷勢,以普通毆打、毆打令他人身體受傷、謀殺等多種情况起訴,不論參與者是否成年,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即使青年沒有親身參與毆鬥,在旁吶喊助威也可構成罪行。
資料來源:yahoo線上新聞(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517/4/c89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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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天看到這報導,本小姐很感激被媽媽自小強迫讀書考好成績,又感謝中學各老師的教導,否則一定淪為文中的其中一員。說真的,如非進了那中學,本小姐現在的路一定不是這樣子的。從小以來,我的性格比較倔強,又愛逞強,而且還很愛抱打不平。遇上不公平的事,本小姐難以忍口不說出來...這個啦,一直至工作後才有所改善。加上本小姐長得比較酷,若不開口說話是樣子兇巴巴,但說話時內容又不時尖酸刻薄;因此常在本小姐身上發生一些令友人們難以置信的事。例如最近乘妖車上班,出閘時諸位OL和OG守秩序的排隊等拍卡,豈料有名不知好歹的男子竟衝至本小姐面前,一手將於拍在讀於機上...這還算了,此人還要身手笨拙得拍不到!本小姐見他還以厲眼望向自己時,忍不住冷聲幾句:「拍啦!你拍先啦,做咩唔拍呀?我嗌你拍先呀!」well,該名男子可能見本小姐滿眼怒火面目猙獰的樣子便立即閃開了。還好他懂事閃得早,否則本小姐定必要此人企定定的等實Q!還有一個例子是早前放假時跟家人一起到離島去玩,怎知上船時一眾可恨的大陸人極不知廉恥的插隊!還要大大聲聲的宣稱自己一干人等「趕時間」!排在本小姐前後的幾家人(不相識的)已細細聲表達不滿,可惜連職員也採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政策去處理這個不守秩序的問題。於是,本小姐施以歌唱必殺技-support,即以橫隔膜支撐起聲線,高聲的叫道:「排隊啦喂,你估呢度係大陸咩?香港咩都要排隊架大哥!」然後正排隊的洗人們也就團結起來,齊聲聲討這幫可惡的大陸人!說實話,本小姐從來也極度討厭沒文化又未被開發而且拿住幾個臭錢來香港裝豪的大陸人,我告訴你別要叫我脫去有色眼鏡,本小姐幾年前看到的已足夠令我討厭他們一世,我想跟他們說的只有這一句:「SHAME ON YOU」。(咦?太激動,話題扯遠了...)
孩提時的本小姐懷有極強的暴力傾向,幾乎凡事不順心均訴諸暴力,這令媽媽非常頭痛。照我說,應該是遺傳或是什麼,媽媽對付本小姐的辦法就只有以暴易暴(以現時的尺度,我想應是犯法了。)!!!很好笑吧。由於細節等太可怕,本小姐並不打算告訴你。很自然地,暴力成了我解決問題的辦法。不諱言的說,第一個大過也就是因暴力出事了!okay,說了這麼多,本小姐想說的只是句多謝。多謝媽媽從前喋喋不休的叮囑一定要努力讀書,然後又多謝母校的嚴厲教育,以致本小姐現在成了一個規矩的人(起碼在現行法律下也是啦),不至於成為會出現於報紙上的阿雞和阿屎。謝謝。
Monday, May 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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